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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奔驰退一赔三要赔 270 万元!

【编者按】二审中,法院认为,中升之星擅自将车辆的原装轮毂轮胎更换成尺寸不配套的旧轮胎,且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进行更换,都应当向车主明确具体告知更换事实,应告知而不告知,就是隐瞒真实情况。

日前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显示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杭州中升之星奔驰 4S 店赔偿车主累计款项近 270 万元,案件受理费用也由 4S 店承担。

调解 5 万元坚决不赔,这下要赔 270 多万,这则汽车 " 退一赔三 " 可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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