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火从 2 楼烧到 17 楼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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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编者按】——以甲醛超标为由拒收房屋的合理运用
现状:
期盼已久的房子到了交房时间,接到开发商通知,小业主高高兴兴去收房,办理交接手续时常常会遇到地面、墙面裂缝、局部渗水、漏水、门窗损坏等质量问题,如果购买的是精装修的房子,那问题多得更惨不忍睹。
大多数业主考虑到毕竟不是大事情,开发商工作人员态度也算诚恳,一般也就办理了收房手续。有的业主就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,拒绝收房。开发商如果真能按承诺及时维修事情也就解决了,但司法实践中,偏偏就有开发商在业主收房后就两手一摊、不管不问了,小业主们无奈之下,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但诉讼结果通常都会让业主大失所望,明明感觉有道理的事情,却总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原因:
1.开发商无所谓心态。
根据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,类似在验房时出现的轻微漏水、轻微裂缝、墙纸局部脱落等问题,是不足以严重影响居住的,诉讼时也会被认定为一般的质量瑕疵。小业主在交房后,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维修,开发商拒绝维修的,小业主可以自己修复,但维修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来承担。根据上述规定,开发商自己会认为修还是不修,早修还是晚修都无所谓的事情,即使诉讼到法院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维修嘛。
2.开发商规避责任的风控手段
交房环节算是出现纠纷的重灾区,开发商自然对于这个环节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。比如在交房前,开发商都会以书面方式(EMS快递)通知所有业主收房,不管是否存在问题,也不管你收房还是不收房。因为,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要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按约定时间、地点办理交接手续,逾期不收房视为交付,风险和责任将由业主来承担。除非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,否则你很难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3.业主对法律的一知半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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