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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户籍民警太阳穴被打

【编者按】

这个女人先把一个牌子砸在女民警肩膀上,接着又把第二个牌子砸在她脸上,办事群众告诉她的脸出血了。

出于无奈,民警选择了报警,随后吴某某被带到了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。吴某某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。

经过调查,当事人吴某某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被处于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。

目前,这位民警的伤口已经恢复,经过心理疏导后已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。

可是,我们所不明白的是,这个明明可以按照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为什么只是行政拘留9天呢?

就是行政拘留了,可这个9天处罚得也非常的怪异,本来可以满贯的,可为啥还少了一点儿?有什么从轻的情节吗?

从当地警方发布的通告看不出有什么从轻的情节,这就是一个执法理念问题了。

云南蒙自警方应该跟上全国的大局,法制部门出去走走,学习一下先进地区处理类似问题都是怎么做的,别总在站在自己那一块思考问题,也别总认为自己的就是对,观念时而就要换一换。

想想这女人的猖狂劲儿,看看被打女民警的惨状,在其它地区肯定都会刑拘,可这个蒙自公安就没有这样做。可能是他们思前想后,你们真的想多了,先刑拘了再说嘛!刑拘肯定没毛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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